
5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下發《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從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切實防范跨境金融風險等五個方面提出了26條具體措施。
金融新舉措將給廣州帶來什么?
這些金融新舉措的出臺不僅會影響廣州金融業的發展,也會對廣州的貿易發展產生影響。從不同主體角度來看,此次出臺的舉措不僅會影響廣州的企業,對生活在廣州的普通居民也會產生重要影響。

在金融業方面,首先,開展碳排放交易外匯試點;鼓勵外資在廣州投資入股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支持在廣州設立外資控股的人身險公司;允許港澳機構投資者通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參與投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企業(基金),支持內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境外投資;支持廣東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在香港、澳門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及其他綠色金融產品,這些舉措提高了廣州的對外開放的深度和廣度,增強了廣州的國際金融影響力。其次,依托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進行綠色金融合作,開展廣州、香港、澳門的征信機構跨境合作,推進征信產品互認以及促進廣州、香港、澳門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有利于促進廣州與香港、澳門的金融合作。最后,研究成立廣州期貨交易所和支持廣州與香港、澳門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將提高廣州的金融服務創新水平和金融資源配置能力,增強全球金融資源配置能力和提升國際交流對話能級,有利于建立與廣州城市經濟地位相適應、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金融服務體系。
在貿易方面,央行的新舉措也會帶動廣州貿易尤其是跨境貿易的發展。允許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非投資性企業資本項目收入或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用于符合生產經營目標的境內股權投資;完善跨境機動車輛保險制度,對經港珠澳大橋進入廣東行駛的港澳機動車輛,實施“等效先認”政策;廣州金融機構在滿足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開展貿易融資資產跨境轉讓,這些舉措都為廣州的貿易尤其是跨境貿易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
對廣州的企業來說,首先融資方面,廣州的企業不僅可以從內地銀行獲得融資服務,也可以從港澳銀行在內地的分支機構獲得貸款服務。這使得企業可以有更多的融資選擇,融資約束得到緩解。其次在風險規避和金融投資方面,舉措提高了廣州的金融服務水平,企業進行金融投資的方式更加多樣化,在貿易中也可以選擇更合適的期貨、期權等金融工具化解風險。加上去年3月,上交所南方中心落戶廣州,為企業提供資本市場相關服務,尤其為上述地區科技創新型企業了解相關政策提供便利。發展勢頭好的企業尤其是科創企業可以借助上交所南方中心提供的資本市場服務上市。廣州將會涌現出更多更優質的上市公司。
對普通居民來說,跨境理財通機制建立后,廣州居民不再局限于內地銀行的理財產品,也可以購買港澳銀行的理財產品。居民投資更加便利、渠道更加多樣。
未來廣州金融如何錯位發展,形成差異化優勢?

粵港澳大灣區中香港、深圳、廣州、澳門均是金融業發展的重要城市,如何做好分工合作,錯位發展十分關鍵。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香港將發揮在金融領域的引領帶動作用,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打造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投融資平臺。澳門主要打造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臺,建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建設成為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中心,發揮中葡基金總部落戶澳門的優勢,承接中國與葡語國家金融合作服務。深圳則發展以深交所為核心的資本市場,加快推進金融開放創新。
從地理區位和與內地的緊密聯系功能來看,廣州是粵港澳大灣區最核心的城市,是大灣區聯系內地、輻射內地最佳橋梁和紐帶。廣州要充分利用區位、地理、人文、產業等優勢,建設完善區域性私募股權交易市場,建設產權、大宗商品區域交易中心,提升國際化水平;發展航運金融、科技、飛機船舶租賃等特色金融;與港澳金融機構合作,共同發展離岸金融,探索建設國際航運保險等創新保險要素交易平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的發展,并探索發展與大灣區發展適應的賬戶管理體系,在跨境資金管理、人民幣跨境使用、資本項目可兌換等方面先行先試,促進跨境貿易、投融資結算便利化;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發展完善碳排放交易。此外,廣州在促進本地金融企業鞏固優勢、做大做強的同時可以利用給予用地、一次性補助、完善金融人才服務等優惠政策積極引進外資和全國性金融機構的總部、區域總部,招攬更多金融機構與金融人才,提高金融影響力。只有錯位競爭、精準定位,廣州金融業才能發揮發揮比較優勢,形成差異化競爭優勢,成功躋身國際金融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