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高通的業務模式,造成了他們非常容易受到以壟斷為由的罰款,去年臺灣公平委員會以給他們開出的 234 億新臺幣的巨額罰款,最終也不了了之。
據悉,這 234 億新臺幣的巨額罰款,高通只交了27. 3 億新臺幣的罰款,后續罰款就不用交了,當然對應的條件是,增加對臺灣的投資,提供5G技術合作。
這樣的交換條件,顯然是聯發科不能接受的。聯發科表示,此舉將對臺灣5G產業發展產生負面影響,當然也沒有公平可言。
在聯發科看來,有失公平的地方在于,既沒有要求高通調整芯片層級的授權費用,也沒有要求高通調整專利授權模式,這是他們所不能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