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打高爾夫球,偷換公車車牌再私用、醉駕還和“自家”交警大打出手……昨日,廣東省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5起“八小時以外”違規違紀問題。除醉駕和違規經商者被撤職外,其余相關人均被處以警告處分。
典型案件1
揭西縣副縣長劉小電
38次違規打高爾夫球
經查,2012年底至2014年底,劉小電在揭西縣京明高爾夫球場違規打球共38次,其中35次使用他人會員卡附卡支付打球費用共1.2萬元,違反廉政紀律,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
典型案件2
新豐縣公安局政委廖劍
公車換牌照后私用
2015年4月4日至6日(清明節日期間),廖劍私自將公務用車的粵O車牌號碼換成粵F車牌,用于送親戚回老家、探望朋友等與公務無關的事務,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典型案件3
韶關市發改局重點辦主任張素靜
違規經商辦企業
2008年至2014年,張素靜違反廉潔自律規定,以親屬名義違規入股民營企業,獲取私利;違規放貸,獲取高額利息;與親屬合伙經商營利,受到留黨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職處分。
典型案件4
梅州森林公安梅江派出所副所長郭旺祥
醉駕打交警
2014年6月16日晚,郭旺祥在醉酒狀態下駕駛機動車,并與正在處理交通事故的兩名交警發生爭執推扯,拳打腳踢導致兩名交警輕微傷,因危險駕駛罪、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被開除黨籍。
典型案件5
乳源縣普查中心副主任曾俊峰
參與聚眾賭博
2015年3月13日晚,曾俊峰伙同侯某、鄒某等人在乳城鎮沿江東路順源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內利用撲克牌進行賭博,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3000元,收繳賭資1600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相關規定
重點監督黨員領導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閑圈
本月初,廣東省紀委聯合多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的意見》,對黨員領導干部在工作時間以外所從事的與職務影響相 關或個人生活領域的活動(簡稱“八小時以外”)強化監督。該“意見”指出,要以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為重點,盯住重要事項、重點 場所、重點時段,重點監督黨員領導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閑圈。
上述情形包括:有無在公共場合或群眾面前耍特權、逞威風;是否拉幫結派和借聯誼會、老鄉會、同學會、戰友會等活動搞“小圈子”,或搞官商勾結“傍大款”; 有無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娛樂、公車私用等行為;是否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有無違規打高爾夫球、出入私人 會所等。
原標題:派出所副所長醉駕并毆打交警被判刑
原標題:派出所副所長醉駕并毆打交警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