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出臺規定,要求各級黨委、紀委和組織人事部門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的監管,嚴肅查處違規打高爾夫球、經商辦企業、公車私用及耍特權等“八小時以外”違規違紀問題,實現監督無死角、執紀無例外。昨日下午,省紀委通報了5起典型案件。
●副縣長違規打高爾夫。揭西縣副縣長劉小電于2012年底至2014年底,在揭西縣京明高爾夫球場違規打球38次,其中35次使用他人會員卡附卡支付打球費用共12000元,受行政記大過處分。
●公安局副書記清明節公車私用。2015年4月4日至6日,新豐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廖劍私自將粵O FH 002的公務用車車牌號碼換成粵FD C887,用于送親戚回老家、探望朋友等與公務無關的事務,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發改局官員入股民企。2008年至2014年,韶關市發改局重點項目稽察辦主任張素靜違反廉潔自律規定,以親屬名義違規入股民營企業,獲取私利;違規放貸,獲取高額利息;與親屬合伙經商營利,受到留黨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職處分。
●派出所副所長醉駕打傷交警。梅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梅江派出所副所長郭旺祥2014年6月16日晚,在醉酒狀態下駕駛機動車,并與正在處理交通事故的兩名交警發生爭執推扯,拳打腳踢導致兩名交警輕微傷,因危險駕駛罪、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被開除黨籍。
●普查中心副主任參與撲克牌賭博。乳源縣普查中心副主任曾俊峰2015年3月13日晚,伙同侯某、鄒某等人在乳城鎮沿江東路順源駕駛員培訓公司內利用撲克牌進行賭博,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3000元,收繳賭資1600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原標題:派出所副所長醉駕打傷交警被判緩刑
原標題:派出所副所長醉駕打傷交警被判緩刑